天赐材料正在筹划赴港二次上市,但与永太科技的“互诉”恐为此次“A+H”平添变数。两家电解液巨头“你方唱罢我登场”,永太科技的回应又暴露出哪些可疑?
天赐材料:永太科技侵犯商业秘密
2025年7月8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天赐材料;证券代码:002709.SZ)发布公告表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相关议案。
而就在几天前,天赐材料与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永太科技;证券代码:002326.SZ)的“商战”刚刚打响。
7月2日,天赐材料发布公告表示,其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作为原告,就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件起诉永太科技及其子公司邵武永太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武永太)等12个被告。
天赐材料表示,被告李胜于2017年8月至2021年5月在九江天赐工作。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李胜违反保密义务,伙同郑飞龙、永太科技、何人宝达成合作协议后,永太科技、邵武永太、何人宝、王国超、邵鸿鸣将其通过收买的不正当手段非法获取的九江天赐液体六氟磷酸锂工艺技术资料运用于邵武永太年产13.4万吨液体锂盐产业化项目中。
其中,何人宝为永太科技的实控人之一,邵鸿鸣曾担任永太科技董事,离任董事职务后仍在永太科技担任其他职务。根据永太科技2024年7月发布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王国超、邵鸿鸣均为永太科技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天赐材料表示,郑飞龙、李胜被以侵犯商业秘密罪提起公诉,法院已作出一审刑事判决书((2024)赣0402刑初192号),判决李胜、郑飞龙犯侵犯商业秘密罪。结合判决书查明的事实及九江天赐掌握的众被告实施的侵权行为,九江天赐向法院提起诉讼。
九江天赐请求判令众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其液体六氟磷酸锂生产工业化技术及相关设备、资料等技术秘密信息的行为并销毁相关资料;判令邵武永太销毁年产13.4万吨液体锂盐产业化项目中利用九江天赐技术秘密建设的生产产线设备及生产工艺资料;判令众被告共同赔偿九江天赐的经济损失88710万元等。
永太科技:天赐材料侵犯名誉权,双方正在竞标
7月2日晚间,在天赐材料发布上述公告后,永太科技紧急发布公告表示公司可能涉诉。永太科技同时表示,公司所研发的生产工艺具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且公司目前仅生产固态六氟磷酸锂产品,尚未生产销售该案件所涉的液态六氟磷酸锂产品。
7月3日,永太科技发布公告表示,公司及邵武永太分别就天赐材料侵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名誉权的行为提起诉讼。
永太科技表示,公司与天赐材料均生产六氟磷酸锂等主流电解液材料,存在直接的竞争关系。近年来,因电解液材料板块竞争激烈,天赐材料为达到市场垄断打压竞争对手的目的,多次利用媒体对公司实施商誉诋毁等侵权行为。2025年2月6日,天赐材料明知相关法律文书根本未提及永太科技另案处理字眼,却恶意在其发布的公告中表述为永太科技被另案处理,贬低公司商誉。7月2日,天赐材料明知相关法律文书不涉及公司伙同其前员工,却再次以公告形式宣称公司伙同其前员工非法获取其商业秘密。
永太科技认为,天赐材料以未生效的判决为依据,在明知案件所有被告均上诉的情况下,未按先刑后民的原则,将永太科技连同该案被告人牵强附会地一并提起诉讼,意图影响永太科技与天赐材料目前正在进行的投标,以贬损永太科技商誉的方式达到排挤竞争对手的目的。
永太科技请求判令天赐材料立即停止侵害其商誉的行为,并赔偿其经济损失5751.93万元。
在邵武永太的起诉书中,邵武永太表示,天赐材料所称的侵权产线、技术均是公司自行研发,不存在侵害天赐材料商业秘密情形,天赐材料所依据的判决书并未确定公司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邵武永太强调,永太科技及公司均没有从李胜处“直接”购买天赐材料的商业秘密。
此外,天赐材料曾在公告中表示,上海桦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桦置)承接了邵武永太涉案项目,该公司由郑飞龙、姜存华与何人宝成立,实控人为何人宝。
但邵武永太称,天赐材料所说的“何人宝为桦置的实际控制人”没有任何依据,系无中生有。
永太科技的回应真实、完整吗?
通过公告可以看出,永太科技除了表示天赐材料是为了影响投标恶意诉讼、公司不存在侵害天赐材料商业秘密情形外,还回应了两点。
其一,永太科技目前仅生产固态六氟磷酸锂产品,尚未生产销售该案件所涉的液态六氟磷酸锂产品;其二,何人宝不是上海桦置的实控人。
这两点回应有哪些值得注意的呢?
2021年10月,永太科技发布公告表示,调整邵武永太项目建设内容,将原建设项目“年产20000吨六氟磷酸锂及1200吨相关添加剂和50000吨氢氟酸产业化项目”调整为“年产13.4万吨液态锂盐产业化项目”,也就是本次涉案项目。
公告显示,该次调整将六氟磷酸锂的产品形态由固态改为液态,并增加了液态双氟磺酰亚胺锂产品。
2024年1月,永太科技发布公告表示,邵武永太“年产134000吨液态锂盐产业化项目(本期:年产67000吨双氟磺酰亚胺锂溶液项目)”已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试生产方案已经专家评审通过;该项目已于2024年1月16日开始试生产。
而天赐材料公告称,据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及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的证明,截至2023年10月12日,根据行业公开材料,天赐材料是行业全国范围内唯一一家拥有液态六氟磷酸锂和液态双氟磺酰亚胺锂生产工业化的企业。
也就是说,液态双氟磺酰亚胺锂的生产工业化技术也曾由天赐材料独有,而涉案项目已经于2024年1月开始液态双氟磺酰亚胺锂的试生产。但永太科技在公告中只回应了液态六氟磷酸锂产品,未回应液态双氟磺酰亚胺锂产品的问题。
至于何人宝是否实际控制上海桦置,则牵涉到永太科技及其实控人是否存在隐瞒关联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工商信息显示,上海桦置由上海东鸢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东鸢)100%持股,而方某声、赫某洋分别持有上海东鸢95%、5%的股权。也就是说,根据工商信息,上海桦置的实控人为方某声。
不过,我们查阅公告发现,永太科技2019年半年报披露的前十大股东中,第十大股东同样叫方某声。另外,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宁波韵升;证券代码:600366.SH)2022年11月发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显示,其申购对象中包含方某声、何人宝。
此外,上海桦置2024年工商年报的联系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6XX0号C3三层,而永太科技子公司上海浓辉化工有限公司2024年工商年报的工商联系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沈砖公路6XX0弄3号3层301室。两家公司的工商联系地址似乎非常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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